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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以明道,用法以正身| 记福州十中2021法治教育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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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07-02 15:59

学法以明道,用法以正身

记福州十中2021法治教育专题讲座

      

       灰蒙蒙的天空,躁动的空气,考完试的雀跃,在期末的午后交织。在这特别的时刻,晋安区检察院领导莅临福州十中,为学生上了特殊的“最后一课”。

   首先,陈黎芬校长代表全体师生欢迎检察院领导的到来,感谢其对十中工作一贯的关心与支持。接着,兼任十中法治副校长的陈喆检察长分享了之前几次走进十中的深刻感受,充分肯定十中在法治和安全工作方面的努力,同时叮嘱学生,在人生成长的关键阶段,树立明确的是非观,培养法律意识,十分必要。

   来自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刘娟检察官,主要负责未成年人犯罪的惩处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讲座中,她给学生着重讲解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她特别提到:在座同学都是建国一百年的建设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从方方面面保护着大家。修订后的法律,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和网络保护给未成年人提供保障,这便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六脉神剑”。随后,刘娟检察官结合具体案例,用生动活泼的语言告诉学生如何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同时,还准备了丰富的问题和学生互动。在欢乐轻松的气氛中,学生们踊跃参与,各抒己见,增进了对法律的了解。

   最后,黄绪学副校长分享了自己的感受:第一,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不可缺失; 第二,核心价值观中公正法治落实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们任何时候都不得触犯法律;第三,校园欺凌应当早预防早发现早解决。

   讲座令学生们受益匪浅,回味无穷,他们积极分享了自己的感想。

   陈希玲同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治讲座教会我们遵守守则,不吸烟不喝酒不打人,不小偷小摸,不走犯罪道路,不做校园暴力的推动者,做知法守法的好青年。

   曾翰湘同学:学法是必须的。国家制定了许多法律来保护我们,我们要珍惜自己的权利,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能触犯法律,做犯法的事。我们要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小公民,平安茁壮成长!

   王周涛同学: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我们也要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在不断提高道德修养的同时加强法律意识,做一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推行者。

   陈嘉逸同学:今天的讲座让我感受到法律在时刻保护着我们,我们在享有法律保护的同时也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陈警涵同学:我们感受到国家对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未来能报效祖国的重视和用心良苦。同时,如此多的案例,也令人感到我国的法治教育任重且道远。

本期撰稿:胡艳

本期摄影:聂小中

本期审稿:黄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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